爱迪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报告时间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0] - 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上季度及当年1月至上季度末生产经营情况报告[10]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生产经营情况报告[10] - 每月结束后10日,控股子公司报送上月财务报表及分析[17] - 每季度结束后15日,控股子公司报送季度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分析报告[17] - 半年度结束后20日内(每年7月20日前),控股子公司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17] - 每年1月30日前,控股子公司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18] - 每周一17:00前,控股子公司提交上周资金使用与资金头寸报表[18] 其他报告要求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等资料备案[23]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在知悉当日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23] 管理机制 - 控股子公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备案[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奖惩[26] 审计与审批 - 控股子公司配合公司完成合并报表的外部审计及内部或外聘审计[21] - 控股子公司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应与公司事先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29] - 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应与公司事先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31]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