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等人员在新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5种情况申报个人信息,2个交易日内完成[8]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事等人员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3]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8种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股票买卖限制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4个期间,不得买卖[18] 股份转让比例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8] 减持计划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计划应包括拟减持股份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内容[20] 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 股份因离婚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制度并报告[21]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3]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24] 数据申报与检查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25]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2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