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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翰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映翰通映翰通(SH:688080)2024-10-24 18:26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0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2]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利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提起诉讼[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 股东会与决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5]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 董事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7]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由董事会决议[1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