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业绩考核 - 2022 - 2023年为业绩考核期,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021年105%,2023年不低于2022年105%[10][11] - 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上升6.36%,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5] 激励情况 -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率73.11%,按此比例解除限售[15] - 28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16]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456,201股,占股本总额0.06%[16] 相关程序 - 2022年9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16] - 2024年10月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议案[16] - 第一个限售期24个月,2024年11月10日届满[16] - 后续将审议暂缓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情况[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