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 -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的30%[9]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股东会作分配决议,董事会两月内分配[16] - 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1]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分配预案,应在年报披露原因等[16] 其他信息 - 公司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2] - 时间为2024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