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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0月)
森远股份森远股份(SZ:300210)2024-10-24 19:37

重大事项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0]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事项[13]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属重大事项[11]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监高等人员和机构[3]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递交或扫描给董事会秘书[17] - 报告义务人必要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相关文件[17]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6] - 公司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18]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应以多种方式第一时间与董事会秘书联系[17] -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需经证券部汇总后报董事会秘书[17] - 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需向董事会及秘书报告并保密[20] - 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资料[20] 责任与管理 - 各部门和所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秘书[20]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需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21] - 董事会秘书需对报告义务人进行沟通和培训[21] - 证券部负责重大信息归集和管理[21]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 违规导致信息披露问题由相关人员担责[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