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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森远股份森远股份(SZ:300210)2024-10-24 19:3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17][1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3]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1]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2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部门编制报表及附注等,证券部编制,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披露[31][32][33]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41]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4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52]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或报告交易所[54] 其他信息披露规定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6] - 董事等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6] - 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5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5] 内幕信息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入职需签署保密协议[5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53] 股份变动与交易 - 董事等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次日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54] - 董事等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55] - 董事等人员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提示风险[54] 关联人与信息问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4] - 因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或过去12个月内具有关联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65] - 公司证券部定期向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信息问询[58] 违规处理与制度规定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59] - 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5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7]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66]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7]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等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定期检查买卖披露情况[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