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26.1512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133547元[5]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000万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4133547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260万股,持股比例63%[15] - 刘国永认购股份232.2万股,持股比例11.61%[15] -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200万股,持股比例10%[15] - 聂树刚认购股份172.8万股,持股比例8.64%[15] - 赵砚青认购股份135万股,持股比例6.75%[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0]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9]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4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4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50]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相关机构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6][4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5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3]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6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70]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7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71]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表决信息[7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9]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9]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在两年内仍然有效[8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86]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87] - 董事会审议公司交易(除担保),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审议[8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审议[90]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3]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7]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3]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8]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5]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2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4] - 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10%[137]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3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3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3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37]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1]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应经全体董事2/3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4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41]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1/2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4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47][148]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56] - 公司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5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0]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0]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60][162]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72]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办理变更登记[157] -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156] - 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65] - 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70]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