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佳士科技佳士科技(SZ:300193)2024-10-25 17:0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等[2] 信息报送管理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2]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2]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信息报送规范 - 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发布重大信息,拒绝无依据索要敏感信息[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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