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2]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有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2] 定期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董事、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监事会应对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13] - 董监高不得拒签定期报告书面意见[14]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5]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9]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4] - 董监高应勤勉尽责,及时知悉并报告重大信息[2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对外公布事宜[25] 部门配合要求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财务等部门配合披露工作[26] 交易披露 - 应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23] 股东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报告议案提供时间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审议定期报告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二十日提供议案[31] 临时报告处理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重大事项需经审批[35]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3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6] 宣传文件审核 -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7] 信息文件保存与查阅 - 公司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归档保存[38]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同时备置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3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办理[40]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4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依国家法律法规变动修改[4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实施[40]
金岭矿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