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投资审议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投资规则 - 投资资金为自有/自筹,不得用募集资金[3] - 投资只能在公司名义账户进行[9] - 开户、转户、销户需经董事长批准[10] 流程管理 - 投资方案由证券部拟定,审批同意后实施[12] - 投资完成后,证券部交投资证明给财务部记账[12] - 财务部负责资金调拨管理,建管理台账[13] 风险控制 - 投资执行严格风险控制原则,操作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1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月起实施,原制度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