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管理规定 - 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2] - 印章分10类,法定代表人印章等经审批后由采购中心刻制[4][7] 印章使用办法 - 采用“审用分离、分散管理”,不同印章不同部门保管[9] - 公章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等审核批准[9][10] 担保与用印流程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签合同需提交决议[10] - 使用印章在OA系统申请,按权限审批,部分以纸质单为准[11] 印章保管与外带 - 保管人登记用印信息,申请人原则上亲自用印[11][12] - 特殊情况外带需审批,当天归还[12] 责任追究 - 未执行制度将追究人员责任[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