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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闽发铝业闽发铝业(SZ:002578)2024-10-25 20:19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罢免,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罢免[2]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7]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需书面提出,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7] 会议规则 - 监事会会议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13] - 监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过半数的监事通过[16] - 监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审议未在会议通知上列明的议题,特殊情况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才可增加新议题[13] - 监事会议事表决方式,除非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举手表决,否则采用书面表决,通讯开会按通讯表决方式进行[1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应以书面记载,出席监事签字,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16] -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监事和记录人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16] -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7] 决议执行 - 监事会决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执行[31] - 监事会可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32] - 监事会联系人负责跟踪决议执行情况并反馈[33] 其他 - 监事会行使职权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4][14]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规则与后续规定抵触时依新规定执行[19] - 规则经监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19] - 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19] - 文档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18] - 文档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