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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劲拓股份劲拓股份(SZ:300400)2024-10-25 20:29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为子公司[2] 人员考核 - 子公司董监高应在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6] 交易规定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向公司报告并披露[10]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子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经子公司股东会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12] 担保与关联交易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4] - 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14] - 子公司与关联法人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14]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6] - 子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开展日常会计核算[16] - 子公司会计政策及变更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6] - 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6] 报表报送 - 子公司每月10日前报月度会计报表,15日前报季度及年度会计报表[1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8]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等审计[18]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要做好准备并配合[18]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具体负责人[18] - 子公司应按公司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