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5] 选举与会议召集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提前五日发出通知[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25] - 董事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6]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非现场下一工作日通知[26] - 董事会对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应在决议上签字负责,表明异议可免责[31][34]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相关人员签名[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5]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36] 决议实施与规则生效 - 公司总裁组织实施决议并报告,董事长可跟踪督促[38]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遇法律修订及时修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