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七)(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汇成真空汇成真空(SZ:301392)2023-09-15 15: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七)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信达首创意字(2021)第 018-07 号 致: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贵公司(以下又称"发行人" 或"汇成真空")的委托,担任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信达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已提供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 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已分别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律师工作报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