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首创意字(2021)第 018-09 号 致: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信达接受发 行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4 修订)》(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