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开临时会议[9][10]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5]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其他方式召开[24] 会议表决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33]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暂缓表决[3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投票、举手、传真件表决方式[29] 会议结果 - 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当场宣布,其他情况主持人要求秘书在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31][32] 会议记录与保存 - 秘书对会议做好记录,含会议届次、时间等多项内容[4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0] 决议处理 - 秘书报送决议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办理公告事宜,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