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等[5]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5]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6] 会议规则 - 会前按规定时间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7]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7] 细则规定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1] - 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按最新规定修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