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4] 授权与审议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6] 股东召集与主持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0]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取消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0]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25] 关联股东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5] - 有关联关系股东未回避,由全体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决定其是否回避[26] 违规股份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并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表决方式 - 股东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6]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3][34] 费用承担 - 公司承担召开股东会的场地、文件、会务人员报酬、律师见证等合理费用[36] - 股东自行承担参加股东会的交通、住宿、餐费及其他个人支出[3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按日计算期间从发出通知或公告当天开始,“以上”“以内”含本数[3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批准[39]
品渥食品: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