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两年内仍有效[8] 会议召开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原则上每半年一次[9] - 四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9]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5] - 董事长应在临时会议情形发生后十日内签发通知,三日前送达[15]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6]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应撤换,独立董事该情况应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21] -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未出席次数超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21]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5] 其他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意见或建议需披露并说明理由[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