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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ST交投ST交投(SZ:002200)2024-10-29 20: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报告与资料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公司相关部门按需提供书面资料配合工作[18] 议案与决议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2] - 会议通过的议案需遵循规定[16]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18]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6]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1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为十年[18] - 通过的议案等书面报董事会,涉及需审议的提交审议[18] - 细则与规定相悖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