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泰国合资公司设立方案的公告
合资公司方案 - 原方案注册资本60万美元,公司占股49%[2] - 调整后注册资本500万泰铢,公司占股90%[3] 决策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通过设立议案[2] - 2024年10月25日通过调整方案议案[2] 调整情况 - 因当地法规和控风险,分步分期投入[4] - 调整后合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4] 风险与管理 - 调整后总体风险可控但仍有风险[6] - 有助于加强监督管理和应对风险[6] 其他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项目事项[5]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