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获批发行3590.67万股,4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952.2256万元[9] - 公司成立时发行9620万股,由全体股东认购[16] - 邹伟民持股94.23%,陈敏持股1.92%,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持股3.85%[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952.2256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9]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出资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1] - 特定情形可回购股份,收购需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3]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2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需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6]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瑕疵决议,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或自行诉讼[39]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深交所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6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8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99]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3]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103]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2年内有效[104] - 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至少1/3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0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0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独立董事质询或罢免提议[10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0]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33]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7][149]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48] - 与关联自然人不足30万元、与关联法人不足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总经理可决定[150][15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5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6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16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6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74]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8]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15天通知[185][186]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不同送达方式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189][190] - 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93] - 与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收购股权[194]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95][196]
传艺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