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87 号 关于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10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国美通讯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 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当事人: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美讯,证券代 码:600898; 宋林林,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宋火红,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郭 晨,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1- ──────────────────────── 董晓红,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方 巍,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长。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 2020 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 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 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 增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57,823.56 万元、营业成本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