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孟凡景)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孟凡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4]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处任职[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相关处罚[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7]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得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二分之一[8] 资格确认 - 提名人核实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