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志朋)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4][6][8]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声明时间 - 提名人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声明[9]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4][6][8]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声明时间 - 提名人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声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