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股权与债务 - 2022年6月13日受让中科新材10%股权,价款1.06亿元[3] - 2023年11月7日以0.55亿元房产抵债,占2022年末净资产8.69%[4][5] 担保使用 - 2022年2月15日至2024年4月8日,华辉环保使用担保额度2.00亿元[7] - 2022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3日,宁夏天福使用担保额度0.30亿元[7] -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恒力国贸使用担保额度0.20亿元[7] - 2022年1月28日至2024年5月16日,中科新材使用担保额度5.79亿元[8] - 2019年10月31日至2024年5月16日,中科新材借款使用担保额度8.08亿元,借款逾期[8] 违规事项 - 2024年4月30日一季报未说明独立董事缺席情况[9][10] - 2024年4月27日解聘高管未披露提名委员会意见[10] - 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等多项违规[12] 人员变动 - 董事会董事人数从11名减至7名,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12] 责任认定 - 时任董事长胡春海对任期内违规负相应责任[14] - 时任董事长吴江明等多人对任期内部分违规负责[14] 后续处理 - 财务总监董春香对违规事项回复异议并申请听证[14] - 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17] - 公司需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