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1] - 大信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意见说明 - 公司董事会说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影响已消除[1] -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说明无异议,落款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1][2]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1] - 大信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意见说明 - 公司董事会说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影响已消除[1] -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说明无异议,落款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