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信息 - 收购人连云港产投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港口集团持有的连云港58.76%股份,间接收购729,000,735股[6][31] - 收购人连云港产投注册资本为3,138,536.739512万元[16] - 收购人连云港产投设立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6] - 市政府将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89.75%股权、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90%股权、港口集团89.51%股权无偿划入连云港产投[26] - 2024年11月6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连云港产投组建及股权划转方案[29] - 本次收购尚需办理港口集团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30] - 本次收购涉及的港口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729,000,735股股份中,3,962,114股处于冻结状态[32] - 本次收购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收购人无需支付对价,可免于发出要约[34][35]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36] - 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38] 公司情况 - 港口控股集团持有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89.51%股权等多家公司股权[17][18][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最近五年无行政处罚等情况[20] - 截至目前,收购人无改变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3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等作重大变动的计划[41][42][43] - 本次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收购人出具相关承诺函[44] -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同业竞争情况不变,收购人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50] -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收购人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收购人出具相关承诺函[52] 交易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超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5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超5万元以上的交易[5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无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监高进行补偿的计划[5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无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等[58] - 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59][61] 合规情况 - 《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16号准则》要求[62] - 连云港产投具备实施本次收购主体资格,本次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63]
连云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