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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胜利精密胜利精密(SZ:002426)2024-11-26 18:37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超50%股权/股份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2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7] 报告制度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0] - 控股子公司月报每月结束后10日内上报[10] - 控股子公司季报每季度结束15日内上报[10] - 控股子公司半年度报告每年7月15日前上报[10] - 控股子公司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10] - 控股子公司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及报告[14] 财务控制 - 控股子公司按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14] - 控股子公司每月月底或按需向公司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报表[14] 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18]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18] - 构成关联交易的控股子公司及时报告财务部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8]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汇报工作[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20] - 内审部门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多方面内部审计[20] - 控股子公司接到内审通知做好准备并全力配合[20] 激励约束 - 控股子公司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23] - 控股子公司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查[23]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的控股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处分处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