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业绩相关 - 2023年截至12月5日与华为合作背板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占比不足0.5%[2] 资金情况 - 2021年8月16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披露与实际差额10354.41元[5] - 2022年4月14日补充流动资金转回募集资金披露与实际差额10354.41元[5] - 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披露与实际无差异[6] 监管情况 -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及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