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
稳定股价触发条件 - 上市1个月内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且满足回购条件将采取措施[1] - 上市第2个月至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采取措施[2]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顺序 - 按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增持、董高人员增持顺序实施[3] 各主体实施要求 - 公司董事会10个交易日内作回购决议,2个工作日公告,3个月内完成回购[4]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10个交易日内通知增持计划,2个工作日启动,3个月内完成[7] - 董高人员10个交易日内通知增持计划,2个工作日启动,3个月内完成[8] 资金及股份限制 - 公司回购资金累计不超募资净额,单次回购股份最大限额为股本1%,单年度2%[5]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单次增持金额不超分红或薪酬20%,单年度不超40%[7] - 董高人员单次增持资金不超上年度税后薪酬20%,单年度不超40%[9] 未履行义务处理 - 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履行需说明原因道歉,停分红或薪酬,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高人员未履行需说明原因道歉,停薪酬或分红,股份不得转让[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