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版)
董监高股份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 上市一年内所持股票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票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9]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 现任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申报[12] - 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董监高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4]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不超3个月[15]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董监高增持规定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16] - 发布增持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6] 违规与制度生效 - 董监高违规董事会应及时披露[17]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规定报告和披露[1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