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筹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筹资岗位与方案 - 筹资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方案拟订与决策、合同审批与订立等[6] - 财务部需拟定多于一个筹资方案,经董事长审批确定[9] 筹资方式与审批 - 发行股票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批准,由证券部开展筹资[14] - 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14] - 债务资本筹资通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发行债券,由财务部负责[18] - 发行债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批准,证券部和财务部组织发行[19] 资金预算与贷款审批 - 各公司单位每月上交生产经营资金预算表给财务部汇总[18] - 财务总监确定抵押物和借款金额,1000万元以下贷款总经理审批,100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18] 资金入账与还款 - 短期借款到位当日,借款经办人将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凭证交财务入账[19] - 每月或季度银行贷款利息单据由出纳领取交财务会计入账[19] - 临近贷款到期日,财务部确定还款日期通知出纳还款,出纳领取还款单据交财务会计入账[19] 长期借款相关 - 财务部编制长期借款策划使用书,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20] - 正常生产经营期间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购建资产相关未交付使用前计入资产价值[20] 其他规定 - 公司从关联方借款按《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审议披露程序[20] - 公司融资涉及担保遵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 - 财务部门按筹资合同规定计算利息,本金与应付利息和债权人定期对账[22] - 筹措资金按计划使用,改变用途或预算需批准,进行会计控制和预算控制[22] - 发生借款或债券逾期,财务部提前报告原因,与债权人协商申请展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