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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帅丰电器帅丰电器(SH:605336)2024-12-27 17:32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12月11日刊载[7] - 现场会议12月27日15时在嵊州公司会议室召开[8]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7日[8]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7名,代表125,049,900股,占比68.1796%[11] - 网络投票220名,代表1,203,430股,占比0.6561%[11] - 合计227名,代表126,253,330股,占比68.8357%[11]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26,102,830股,占比99.8807%[14] -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同意1,283,330股,占比89.5036%[15] 法律意见 - 国浩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 - 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出具日为2024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