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 - 新余宝隆2025年1月15日至4月14日拟减持不超19,048,000股,不超总股本3%[3] - 吴华2025年1月15日至4月14日拟减持不超12,500,000股,不超总股本1.97%[3] 持股情况 - 新余宝隆持股36,807,524股,占比5.80%[3] - 吴华持股37,532,457股,占比5.91%[3] - 新余宝隆与南昌龙厚实业合计持股92,231,347股,占比14.53%[6] 减持限制 - 新余宝隆和吴华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限售24个月内减持价不低于首发价[7][10] - 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90日内不超2%[11]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11]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100%[11] 特殊情况 - 公司或本人涉违法犯罪等特定期间不减持[12] - 公司欺诈发行等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减持[12] 其他说明 - 违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未上缴则暂不分配现金分红[12] - 减持计划实施有不确定性,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13] - 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规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