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合规问题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4年12月2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3] - 2024年6月22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4][6]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4年6月19日承诺化解流动性问题,截至12月19日未按期履行[3][5] 后续处理 - 需30日内向黑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5] - 可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5] - 可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退市风险 - 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