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独董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1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担保资助 - 公司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7] - 符合特定情形时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7] -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3]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对外担保等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27]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相关提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3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