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2126号 致: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高金榜、王成才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