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议 - 2020年10月1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7] - 2020年11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0年11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10] - 2024年11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议案[21] 激励对象授予 - 2020年12月7日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2747.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1.57元/份[11] - 2020年12月8日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1373.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05元/股[11] - 2021年11月5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686.8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2.38元/份[12] - 2021年11月5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343.41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59元/股[12] 激励对象注销 - 2021年12月13日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10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5] - 2022年3月31日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50,0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5] - 2022年12月15日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983,0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7] - 2023年2月22日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491,5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 - 公司决定注销5名激励对象1,586,8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23] 其他事项 - 2020年4月16日至11月10日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自查并披露报告[9] - 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1月4日[22] - 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信息披露并在深交所办程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