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波)
人员提名 - 于波被提名为蓝盾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特定资格条件[7] - 本人及亲属无相关任职、持股情况[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通报批评[11]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2]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职[13]
人员提名 - 于波被提名为蓝盾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特定资格条件[7] - 本人及亲属无相关任职、持股情况[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通报批评[11]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2]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