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股权交易 - 2016年11月汇泽丰以25亿元现金受让浔兴股份25%股份[6] 违规处罚 - 对浔兴股份责令改正,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7] - 对汇泽丰责令改正,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7] - 对浔兴集团责令改正,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7] - 对黄宁杰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10年市场禁入[8][9] - 对王立军、施明取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6年和4年市场禁入[8][9] - 对施能建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8] - 对黄宁杰、王博、王立军、闫杰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16] 交易数据 - 2017年9月14日至11月10日,账户组成交31868092股,金额509669980.11元[13] - 此期间账户组持有流通股占公司流通股本最高9.49%[13] - 此期间账户组申买排名第一有28个交易日[13] - 此期间账户组买入31868092股,卖出2621400股,股价涨幅13.88%[14] 市场表现 - 2017年11月11日公司停牌,2018年9月10日复牌,复牌后连续七个交易日跌停[14] 未来展望 - 公司判断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股票无终止上市风险[18] 经营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