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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先河环保先河环保(SZ:300137)2024-11-10 15:34

业绩造假 - 2022年先河环保将2021、2022年年终奖均在2022年计提,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4380.4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1.89%[6][17] 资金情况 - 2022年4月18、26日,先河环保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最高余额达4400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3%[6] 处罚情况 - 对先河环保虚假记载年报、未披露投资事项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50万元罚款[8] - 青岛清利就收购未披露协议拟被处以150万元罚款[11] - 李玉国就收购未披露协议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14] - 沈超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19] - 对陈荣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21] 股权变动 - 2022年5月27日,李玉国向青岛清利转让5667480股股份,并委托51869478股股份表决权[9] 信息披露问题 - 2022年5月30日,青岛清利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9][10] 公司现状 -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因信披违规被立案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 公司判断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2024年11月12日复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3] - 截至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