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先河: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先河环保先河环保(SZ:300137)2024-11-29 21:16

业绩造假 - 2022年公司虚增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4380.4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1.89%[5][16][19] 资金情况 - 2022年4月18日、26日,公司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最高余额达4400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3%[5] 股权变动 - 2022年5月27日,李玉国向青岛清利转让5667480股先河环保股份[8] - 李玉国将51869478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青岛清利行使[8] - 青岛清利合计控制57536958股股份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8] - 张菊军间接持有青岛清利51%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8] - 王光辉通过相关方式控制青岛清利49%股权并施加重大影响[9] 违规处罚 - 公司因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40万元罚款[7] - 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7] - 公司合计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90万元罚款[7] - 2024年6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2] - 青岛清利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10] - 李玉国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重大遗漏,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13][14] - 先河环保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超被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16] - 对陈荣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20] - 河北监管局已向8名责任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 其他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22] - 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