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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磁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西磁科技西磁科技(BJ:836961)2024-12-16 20:25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年度审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0] 选聘方式及评价 - 采用竞争性谈判或邀请招标选聘,至少邀请三家以上[12] - 评价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4] 费用及报价计算 - 选聘基准价=各有效报价之和/供应商个数[14]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14] 文件保存及续聘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5]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否定意见则改聘[16] 事务所变更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变更,特定情形应变更[17] - 更换时通知前任并披露情况,发出变更表决通知时通知前后任参会[17][18]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8] - 更换年度审计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费用及违规处理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含)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21] - 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1]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2]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