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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远信工业远信工业(SZ:301053)2024-12-27 16: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董事会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通知[15] 持股与提案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14][15] 时间与地点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6] - 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3]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9]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30] - 公司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31]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作出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1] - 公告等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33]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