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1]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时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18][27]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19]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统一管理和事项决定[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公布事宜[24]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执行部门[2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日期、编制、审议等多环节[29] - 临时报告披露分不同情况遵循相应程序[30]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报送未披露资料信息应妥善保管,重大内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34]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6] - 相关当事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予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6] - 相关人员违规披露虚假信息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行政等责任[36] 信息补救与追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须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2]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泄漏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37] - 公司未公开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补救并报告[37]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19][21]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董事会秘书[31] - 公司管理层可与媒体等讨论非重大和已公开重大信息[36]
粤宏远A: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