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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000573粤宏远A(000573)2024-12-23 18:3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规范行为、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2] - 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3][5] 责任主体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5] 活动规则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 活动中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安排活动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11]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6] - 活动应登记备查[16] - 不得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18]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8] 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规定应担责[18]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8] - 抵触后续法规按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20] 制度信息 - 制度发布主体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1] - 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