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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沐邦高科沐邦高科(SH:603398)2024-12-11 17:53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1日14:30召开[4][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11月25日召开,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11] - 股东大会通知于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11] 投票信息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11日多个时段[11] - 上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11日9:15至15:00[11] 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97,606,546股,占比22.5086%[14] - 全体股东及代理人521人,代表股份103,616,612股,占比26.7173%[14] 议案审议 - 审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议案[17] - 议案表决同意股数103,455,072股,占比99.8440%[18]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数5,848,526股,占比97.3122%[18] 结果认定 - 见证律师认为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8]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21] - 所通过决议合法有效[21]